火灾事故痕迹物证就是指证实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走过的一切印痕和物品。它一般包括因为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进而火灾现场上原来物件所产生的一切改变和变化。印痕原意应当是物件与物体相互接触,因为力作用留到物件上的一种划痕。印痕本身属于证据,可是不同于能够独立存在的实体线证据。因为印痕不可以独立存在,它应该依赖于一定的物体表面,那么这样的含有某类印痕物体就应当称之为证据。其所以称之为证据,就是因为在这一物件上边存有具有某种证实功效痕迹。所以在火灾现场勘察中一般合称为痕迹物证。火灾事故痕迹物证按照其形状可以分为固体、液体、汽态三种。有时候汽态证据被吸附于固态、溶解于液态化学物质中,有些液体证据浸润在化学纤维化学物质、建筑材料或泥土中。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制备装置科学研究火灾事故痕迹物证,就是为了科学研究每一种印痕,每一个证据的形成过程,找到它们本质属性,并通过这种特点证实事故发生和发展历程的真相。结识了他们形成过程,特征及证实功效,可能就基本掌握了临场发挥检测的设计原理一些鉴定法。